某男對某美眉窮追不舍,美眉不厭其煩:“你省省吧,就算世界上隻剩你一個男人,我也不會嫁給你的。”
某男頗為不自在,回答說:“如果世界上隻剩我一個男人,你以為我還會看上你嗎?”
一位法官帶著他的兒子到巴黎劇場去聽音樂會,一位女高音歌正唱
著一首抒情奔放的歌曲。
“爸爸,為什麼那個男人要用他的棍子嚇唬那個女人呢?”
“不是嚇唬,他是樂隊的指揮。”
“既然不是嚇唬,那為什麼她叫得這麼響呢?”
一個母親領了雙胞胎兒子去商店買衣服,當營業員給他們試穿上身以後就走開了,母親氣憤地說:“你為什麼不讓他們照一照鏡子,看看是否合身?”營業員無辜地說:“為什麼?他們隻要互相看看就可以了麼。”
一對熱戀中的情侶在車後座脫衣辦事……“對不起!”男孩說: “我不知道你還是處女,要是知道的話我就會多花點時間做前戲動作。”
“是嗎?”女孩幽幽的說: “如果你不要那麼急的話,我也就會把內褲脫掉了。”
在一個小區裡,有一個老頭吝奮到使人難以置信的程度,他從來都沒有向募捐箱裡放過錢。
他每次總是坐在最後一條椅子上,覺得這樣人們就不會看出他從沒有放過錢。
一個禮拜,主持人說:“今天收集到的錢,都將用來拯救一個墮落的女人。”
這個老頭頭一次向募捐箱裡放錢,為此大家都十分吃驚,或許是因為他坐在後面聽不清楚或者聽錯了的緣故?
一天,他遇到主持人,居然問道:“先生,咱們湊錢買的那些姑娘什麼時候能送到這裡來?”
成功戀愛中的男人和女人,最終都是將自己的心交給對方,這是人間最最幸福德事情,也是他們對自己一生幸福所壓的砝碼。心的給法,無非兩種:一種是把整顆心一古腦奉獻的,另一種是一點點地給的。人說“男人一動情足變得愚蠢,女人一動情就變得聰明”。
男人往往對自己鐘情的女人,雄獅般地大吼一聲:給你,我的所有。這個所有,自然包括他的心。這樣的男人,將面臨的是:在他給予這一刻,固然魅力無窮,擔也是魅力遞減的時刻;他日後要在所愛的女人心目中,魅力依舊,終究是世上難事。
說女人聰明,就聰明在她心裡很清楚:“我心慢慢給……”女人在用情方面,總是比男人良苦得多,也使她魅力常存。其實,男人、女人和心的交給,最終的結果是讓人有終生的幸福感。奇怪的是,婚後,女人經常會抱怨,而男人則比較有滿足感。這是為什麼呢?
問題就出在男人和女人給心得不同方式上了。婚後,女人給他的心在日益增多,她越來越愛我了;而女人的心裡。時刻感覺著男人的那顆心,在一點點少下去,他越來越不愛我了。所以說,男人也得學著悠著點,學著“我心慢慢給
有位猶太老人乘火車,一個傲慢的俄國軍官坐在他的正對面。
俄國軍官看了看正在吃青魚的猶太人,得意洋洋地問,為什麼都說猶太人很聰明。
“這是由於青魚頭的緣故,”猶太人說。
“您說青魚頭是什麼意思?”
“我們是吃整個青魚,也就是說連頭都吃了。”
“我懂了。你能賣給我兩上青魚頭嗎?”
“非常願意。要2個盧布。”猶太人回答。
軍官雖然覺得很惡心,還是一下把兩個青魚頭都咽了下去,突然他叫起來:“你騙我,您買的青魚頭根本沒這麼貴。”
猶太人滿意地點點頭,您看,馬上起作用了。”
爸把小靈通換成了手機,不知道什麼是信息群發,於是就逐個打電話給他的朋友。我剛下班回到家,媽說:你爸他打了一個下午的電話了……
過年了,短信滿天飛,媽的手機也收到不少短信,但是她不會發短信,沒辦法,一個一個打回去唄。
那天,有朋友問我:“是移動的手機好用還是聯通的手機好用?”
老總拿他的手機給我:“你看一下我的手機怎麼隻能接卻打不了電話了。”我拿來一看,原來是鍵盤鎖沒開,跟他說了半天,老總不耐煩了:“這麼麻煩,你把鎖拆了。”狂暈……
一顆小行星碰巧撞在西雅圖會議中心的講台上,阿爾・戈爾、喬治・沃克・布什和比爾・蓋茨同時被撞進了天堂。上帝坐在他的黃金寶座上接見了他們三位。
首先上帝問戈爾有什麼信念。“我贊成國際互聯網和環境保護,”戈爾回答說。“很好,”上帝說,“你做到我旁邊來。”
然後上帝問了小布什同樣的問題。小布什回答說:“我主張減稅和治理軍隊。”“太好了,”上帝說,“你也過來做到我旁邊。”
最後上帝問蓋茨有什麼想法。“我想,”蓋茨回答說,“上帝,您現在正坐在我的位子上。”
在城裡,每天聲色犬馬的生活也過得有點厭了,所以林洒才願意來這種鄉下地方換換口味。
一班中學老友組織到鄉下旅游散心,他參加了。現在面對著這漫山遍野的樹木和簡陋的房屋,他開始有點後悔自己的一時沖動。
如果不是她的出現。
她真是很出塵脫俗,就像金庸筆下的小龍女般,帶有那現在城裡女孩絕對沒有的飄逸氣息,一頭長發,他當然是農村人,也許就因為這點,她的膚色,臉色雖然和城裡女孩不同,卻也別有一番味道。
見到她的時候,她正拿著一枝城裡隨處可見的女性化妝品――口紅,在端詳著。
而林洒當時正在懷念他城裡的三個同時交往的女友――她們當然不知道自己隻是林洒生命中的一個片斷,林洒玩過多少女人了?他自己也算不清了。他的信條是人不風流枉少年――他也一直在執行。
想不到在這種鬼地方也能有艷遇。老天待我不薄。
“你好。我是從城裡來的。我叫林洒。”林洒大大方方地上前認識她。
那女孩抬頭看了林洒一眼,沉默了幾分鐘後舉起手中的口紅:“我撿到這個,你知道這是什麼嗎?”
林洒笑了,也感嘆農村女孩竟沒見過世面到了這個程度,想來應該不難得手,他回答:“當然知道,這東西在我們那裡太多了。它叫口紅。”
“口紅?好奇怪的名字。干什麼用的?”
“用來令嘴巴變紅……”林洒發現那女孩現出大惑不解的表情,苦笑地想這用處還真沒意義,該怎麼說清楚呢?
“令嘴變紅,能讓女孩子看來更漂亮。”林洒定定地看著這女孩說,“像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涂了口紅後就會更迷人。”
那女孩的確有著鄉土特有的淳朴,她的臉一下就紅了,本來她面色蒼白,現在白裡透紅更加與眾不同,把林洒看呆了,心裡不斷叫著:我要你,我要你,我要定你了!
他看得出,女孩並沒有責怪他的無理,這讓他膽子大了很多。
接下來,他們天南地北地聊天,經過剛才的開場白,兩人關系拉近了許多,女孩不乏農村人的熱情爽朗,兩人很是投契,仿佛多年老友。
聊了這麼久,林洒認為該動手了,他雖然喜歡這女孩的樣子,但那不是愛,他隻想佔她一點便宜,然後二人就路歸路橋歸橋――你不能期待他會准備對女孩付什麼責任。
他拿著那隻口紅:“想不想試試看?我知道,一定很美的,說實話,我沒見過比你更美的女孩……我要有這麼漂亮的女朋友就好了……”
女孩的臉更紅了,但她並沒有受不了這明顯的挑逗而離開,反而低下了頭玩弄著衣角:“你真會說話……從來沒人這麼說過我。”
“他們瞎了。”林洒這話倒是由衷,而且他看出女孩並不討厭他――他外形是很優秀的,是人面獸心的典型,這種人最危險,但最容易騙到女孩,他決定加強攻勢,“我幫你涂口紅,好不好?”
女孩點了點頭,林洒心花怒放地上前去,女孩直直地站著,他大膽地托著她的下巴令她的臉朝著自己,兩人四目交投,女孩有些驚慌地說:“你干什麼?”
林洒沒有進一步的動作,他旋開了口紅:“沒什麼,你不抬起頭,我怎麼幫你涂?”一邊說著,他一邊均勻地開始涂,他幫許多女孩涂過,技術已不下於真正的女人。女孩就任他托著下巴,並不改變姿勢。
涂好後,那女孩的確更顯魅力了,林洒贊嘆不已,女孩看來也挺高興,就在這時,林洒忽然攬住女孩的腰,向著那紅唇吻了下去。女孩毫無防備被吻個正著,開始時她掙扎了幾下,然後她也抱住了林洒。
林洒吻著,心裡激動地想,吻過那麼多女人,從來沒有過這麼特別的感覺!從女孩動作的變化他看得出來,這是她的初吻,女孩是真的喜歡上他了,這時他想的隻有什麼時候進一步得到她的身體。
一個長長的吻過後,女孩滿臉通紅,但她竟主動來到林洒面前,低頭說道:“你真壞……我……我要走了……明天再見了,在這裡……”說著,她把那隻口紅遞到林洒手中,“送給你,你留著吧。”說完,好像羞於自己的主動,她很快地離開了。
林洒反而呆住了,那美妙的余味還在唇邊縈繞,他想今天真是太幸運了,這麼容易成功的經驗即使在城裡也沒有過,雖然順利地有些夸張,但管他呢,自己隻是玩玩而已,隻要可以達到目的就行。
他一邊想著一邊返回住處。
才進門,他的一位同學就對他曖昧地笑笑:“好小子,又和女人打波?”
他奇怪別人怎麼知道,那同學就笑著自揭謎底了:“你的嘴上還留著犯案証據啊!”
他明白了,自己剛為那女孩涂完口紅就吻了她,嘴上自然沾上口紅印了。
他也不掩飾什麼,他的為人他朋友都清楚,這時他的另一個朋友從外面卷了進來,大聲嚷嚷著:“我聽說了一個很有趣的故事!”他馬上滔滔不絕地說起來:“村民傳說,這一帶常有女鬼出沒,美得要命,是以前被一個花花公子騙了之後自殺的,後來她就常常在村裡游蕩,到處勾引那些壞男人,在和他們接吻時把他們的舌頭吃掉!可怕吧?別亂跑啊你們,尤其你呀,你最花了,女鬼一定先找你,哈哈哈。”他指著林洒大笑,大家跟著笑。當他們看到林洒的表情和他唇上的口紅印時,笑聲停了下來。
林洒想大聲叫,卻發不出一點聲音來,他快步跑到一面鏡子前,張大了嘴,他看不到自己的舌頭!不知不覺間,他失去了他的舌頭!
他猛然想起女孩送他的那枝口紅,他的手顫抖著伸進口袋。
他摸出了一隻手指頭,斷口處的血肉清晰可見――就像他唇上的口紅印一樣,如此的鮮紅!
他想起了和那女孩明天的約會,但,他還敢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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