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這道幾何題你未經証明,怎麼得出這個角是直角的
呢?”
學生:“我用量角器量過了。”
教官在軍容風紀檢查上對軍帽的戴法做了詳細的講解:“軍帽要戴正,帽檐在正中央。軍帽在戴上以後不要露出頭發,這叫傻冒!”說著把一帽檐高聳者的帽子壓了下來,但由於用力過猛,把戰士的眼睛給擋住了,“也不要戴的看不見眼睛,那叫呆冒!”說著就用雙手擺正了戰士的帽子,“不上不下,不左不右,就在正中這才是軍帽的戴法――這叫蓋冒!”
酸甜苦辣咸,味有五味;赤橙黃綠青藍紫,色分七彩。世上有百媚千種,為什麼男人要獨愛一枝玫瑰?古代男人有三妻四妾,照樣是“幾房點燈”服侍地妥妥帖帖,現在的男人也就一個老婆卻還是擺不平,在家要摔東西,在外喝杯小酒要打call機,要低著頭給女性朋友打手機,最痛苦的是最近晚上開始考慮要去買點“藍色的小藥丸”。
現在上海流行本幫菜,講究的是濃油赤醬,入滋入味;可是誰也不會忘記前幾年川菜、粵菜鋪天蓋地,風靡一時。難道你會因為生猛海鮮、麻辣的川菜而放棄其他有特色的菜系嗎?世界這麼大,男人的腳步永遠在原地,是不是很無聊?風流才子私定終身後花園;古道俠客柔腸百斷在險峰,沒有四處奔波、浪跡天涯,哪會懂得深情女子如酒醇?
女人說起“花心大少”,好像總是如臨大敵,可最後出現在身邊的卻又偏偏是曾經滄海的“他”。其實理解起來也不難,有句話說:“多情者必好色;好色者未必多情”。女人心,海底針,沒有豐富的情感經歷,女人的柔情他怎麼能懂?
仔細想一想,也許是女人們被港台片毒害得比較利害,所以總是希望她的男人老一點要像周潤發,新鮮一點的要像鄭伊健,盡管闖蕩江湖,但對情人仍是一片痴情,不惜生死。可是她們並沒注意,發哥和古惑仔從前都不是省油茶燈,隻是在那個一個半小時錄像裡扮了回痴情,而且最後女主角還常常要犧牲不然找不出理由讓多情的他們再痴情下去。
反過來說,如果他的生命中沒有其他女人的故事,他就不會懂得你的特別你的精致,你的輕輕一瞥的眼神。女人有時候的美麗是在於細節,女人有時珍在乎的也隻是細節,偏偏這些細節是要用斑駁的生命痕跡去包容、去解讀的。
這些道理女人都懂,可就是不願意接受。女人不是希望男人會讓她成為情感旅程的終點嗎?可是對你海誓山盟的男人往往隻是把你當作生命的起點,隻有花心的男人會把痴情的你作為終點,因為在他的花心歲月裡已經閱盡人間春色,現在在你身邊褪盡繁華回本真了。
所以說,花心的男人是好男人。因為花心的男人一般會比較帥,會比較有才,最重要的是比較真實。他不會掩蓋自己的喜怒哀樂,不會掩飾自己的率真情感。好的東西總是要好好珍惜,要努力去爭取。花心的男人是多情的男人,但不一定是濫情的男人。但你是不是他的終點,就要用心去愛,用心去共同完成一件愛情的偉大事業。
其他都不用說,花心男人的多情故事就要從你的手裡斷送,是不是會很有成就感?
一位病人去找他的心理醫生說:大夫,想想我的處境吧,我最好的朋友跟我的太太一起跑了,他們已經走了一個多月了。我想念我的朋友多難受啊。
有個珠寶商人驚慌失措地沖進警察局報案,對著警官說:“剛才,有
一輛集、集、集裝箱車開到我的店門前,箱門打開,從裡面跑、跑、跑出
來一頭大象。那畜牲頂、頂破了櫥窗的玻璃,伸出長鼻子,把珠、珠、珠
寶全卷跑,然後又鑽到集裝箱裡,那車就開、開、開走了!”
作風嚴謹的警官問道:“你看清楚匪徒的樣貌了嗎?那是一頭非洲象
還是亞洲象?”
“它們有什麼區別?”
“亞洲象的耳朵小一點,非洲象的耳朵大一點。”警官解釋說。
“我的天,你以前沒有辦過搶劫案嗎?”珠寶商喊起來,“它的頭上
套著絲襪!”
系裡舉行迎新籃球男女分組賽。女孩子們打籃球總愛擠在一團搶球,而投籃又是一投,二投……五投,居然進不了。賽後,老師發表觀感:“你們女孩子打籃球,有橄欖球的打法(抱成一團),有踢足球的分數(都是隻進一球二球)。”
小區附近新開了一家餐館,打出了“四大名煮”的招牌,大丁特地約了幾位朋友一同前往品嘗。酒足飯飽之後,他們還沒有看見什麼“四大名煮”,於是大丁忍不住叫來了大堂經理,問個明白。
大堂經理眨巴著小眼睛,呵呵一笑說:“你們看,這餐館內滿牆壁紅綢布大宮燈,人在其中,如夢如幻,算不算‘紅樓夢’?”
大丁“哦”了一聲。
經理接著說:“二樓那三口鍋,就叫‘三鍋演義’”,鍋中的便是‘西游雞’,而服務生倒茶水的造型,更是我們餐館的一絕,就叫‘水壺轉’了。
老師:“彼得,你為什麼老是把一隻耳朵捂住?”
彼得:“你不是說,我在聽課時,總是一隻耳朵進,一隻耳朵出
嗎?我堵的是出的耳朵。”
小常向未婚妻問道:“你的生日快到了,我送你什麼禮物才好呢?”
未婚妻想要首飾,但又不好意思講。於是說:“送我一件能在手上、耳朵上或脖子上用的東西吧。”
於是小常送給未婚妻一件禮物――香皂。
在這裡我要給大家講一個我親身經歷過的恐怖事情,這件事情在這幾十年裡時時刻刻的困擾著我,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我想起那可怕的一幕,都不禁渾身顫抖,冷汗直流。那是在1960年國家最困難的時候,在經歷過三年自然災害以後,吃的東西匱乏的要命,聽說在農村樹皮,野菜都被吃光了,甚至有的地方連觀音土都吃了。就在這一年我初中畢業了,為了能夠讓我自己養活自己,家裡費了好大的勁兒,走關系,送禮物,才在城郊的火葬場為我找到了一份臨時工的工作。
那年頭火葬場也算是不錯的單位了,死的人多,大多是些無名的尸體,都是些逃荒的,要飯的,送來的時候都是用一張破席子卷著,瘦得皮包骨頭,有時候一天能送來一二十個,而我則是負責將這些尸體邊好號碼,擺放整齊。我是比較害怕這種工作的,尤其在搬運的時候,不小心將尸體的頭或者手漏了出來,則嚇得渾身直哆嗦。這個時候老王就一聲不響的過來幫我把尸體搬到焚尸爐前,我心裡很感激老王,但是總覺得老王有點怪怪的,老王很胖,和我們這些臉上帶著菜色的人比起來,有些非常的不協調,在這個什麼都要供給的年代裡,能吃飽已經不錯了,要想長胖,聽起來都有點天方夜譚的味道。大家都在背後說他是吃人肉的,我也沒在意,日子就這樣一天天的過去了。
進了臘月門就要過年了,過年期間火葬場是比較清閑的,好像人們都不舍得在過年的時候離開這個世界似的,而閻王爺也不喜歡在過年的時候討人的性命去的。臘月29,天氣很冷,下午竟然下起雪來了。大家都回家過年了,我和老王被安排在這天晚上值夜班。接近傍晚的時候,送來了一個凍死的人。身上穿著薄薄的麻衣,兩隻腳什麼也沒穿,漏在外面,凍得紅紅的。老王把焚尸爐的門打開,我把尸體推了進去,老王慢慢的把焚尸爐的蓋子蓋上,正准備和上電閘,忽然電閘冒了一股青煙,接著周圍為一片漆黑,我知道是短路了,看樣子今天是燒不成了,因為電工已經回家去了。我趕緊出去向死者的家屬說明了情況,讓他們明天再來拿骨灰。等到把他們送走的時候天已經完全的黑了。我走進屋子,點亮了一根蠟燭,微弱的燈火不斷的跳動著,我的心裡也微微的有了一股暖意。突然,我好像聽到了焚尸爐的蓋子被打開的聲音,我的汗毛直豎,渾身起了雞皮嘎。難道是詐尸,不會的,冬天很少有這種情況的,難道那個人還沒有死,也不會,送來的時候我已經看了,分明已經死透了,那難道是……,我不敢多想,快步得出了房間,拿著蠟燭朝焚尸爐走去。房間裡沒有什麼情況,焚尸爐的蓋子還是完好無損,難道是我聽錯了。但是我突然發覺,老王,老王已經不見了,我沒注意到,自從我送完了死者的家屬回來,就沒有看到老王。難道,難道剛才的聲音是老王發出的,他現在竟然在焚尸爐裡面,我的血液好像已經凝固了。這時候,一個很大的聲音從焚尸爐裡發了出來,焚尸爐的蓋子咣當一聲,被打開了,我被眼前的一目驚呆了,老王拿著一個人頭在啃著,臉上漏出了詭異的微笑,喉嚨裡發出了沙啞的聲音,“小兄弟,來一塊吧,外焦裡嫩,好吃得很哪”剎那間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接著就什麼也不知道了。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